发布日期:2026年07月28日

构陷终反噬,失信永禁入

沪士集团稽核处

近期接到投诉Q公司向我司员工S行贿,S收受Q好处的情况。

经内部查证,该投诉不属实,投诉人实际为我司已拉黑的Y公司股东兼业务负责人C,冒用其竞争对手Q公司业务员名义的恶意诬告,而Q公司为我司正在合作中厂商。鉴于C的恶劣行径,我司对C及其关联公司做出永久停止合作的处罚。同时,对S员工颁布金刚钻奖。

为建设良好合作环境,同时为给被诬陷的同仁正名,我司就此案进行报警。经公安机关查明,该投诉系C捏造事实诽谤我司员工,近期已对C依法做出行政处罚。

值此案落锤之际,我司再次严正声明:对任何伪造证据、恶意诬告、行贿受贿的行为零容忍,一经查实,永久终止合作,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我们坚信,诚信是企业生存的基石,廉洁是员工职业的底线。任何试图通过诽谤、构陷等手段获取商业优势的行为,不仅违背商业道德,更触碰法律红线,最后终会被清算被反噬。